2010年3月18日 星期四

第四章: 原罪

基督教經常談及原罪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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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分基督教神學家認為,人是有原罪和罪性的,原罪的存在將人類和上帝隔絕,使人類终生受苦,不得解脱。聖經裏雖沒有出現過原罪、罪性或原罪論等字眼。但聖經對原罪這個概念有清楚的表達。羅馬書5:12 "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,死又是從罪來的;於是死就臨到眾人,因為眾人都犯了罪。"所以,人自從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有罪性,這種罪性是無法消除的,而且是一代傳給一代,永無停止,這就是「原罪」。而原罪的由來是來自人類的祖先,亞當和夏娃。 要得到救屬,只有靠耶穌基督。羅馬書5:17-19"若因一人的過犯,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,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,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?如此說來,因一次的過犯,眾人都被定罪;照樣,因一次的義行,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。因一人的悖逆,眾人成為罪人;照樣,因一人的順從,眾人也成為義了。

但可笑的是, 原罪只為了一顆蘋果,只是因為一顆蘋果‥‥

我小時候偷吃媽媽煮好的菜,希望我的子孫不會帶著這份原罪生活下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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